發泡孔不足
(1)發泡劑質量問題——檢查發泡劑是否在有限期限內,是否合格
(2)膠料可塑度過低——檢查膠料可塑度是否符合標準,可塑度過低應補充混煉,增大可塑度以利于發孔;
(3)混煉溫度過高,發泡劑早期分解——檢查密煉機卸料溫度是否過高,輥溫是否太高,膠料是否焦燒。一些因混煉溫度過高的膠料可以少量摻和處理或添加發泡劑重工;
(4)膠料停放時間過長或停放溫度過高,部分發泡劑揮發或分解——停放時間過長膠料應返煉進行補充加工;
(5)膠料硫化速度過快——配方調整,檢查硫化劑的臨界溫度與發泡劑的分解溫度是否接近,并相互協調,使硫化速度與發泡速度相配合;
(6)壓力過高,超過發泡劑發生氣體所形成的內壓,造成發泡孔不足——調整機臺壓力。
填充模不足
(1)用膠量不足——逐條稱量,保證膠料重量;
(2)模具光潔度不夠或模具使用過久未清潔,膠料流動受到阻力——提高膠料的流動性;
(3)模腔構造復雜與膠料流動性不相配合,發孔后往往不能填充模具頂端,形成缺陷——修改模具,合理設計排氣孔,分模構造等;
(4)模腔內死角處的空氣排不出去,使膠料填充不滿模腔,導致邊緣缺膠——同上。
發泡孔不均勻(過大或過小)
(1)發泡劑結團或粒子過粗——檢查發泡劑,如有結團現象應過篩,粒子粗則應粉碎,充分混煉(或薄通)使之分散均勻
(2)混煉不均勻——同上
(3)配合劑含水量過高,膠料中混有空氣或雜質——配合劑水分過高應干燥后使用,除去膠料中的空氣或雜質,使之充分硫化
(4)硫化不足,出模后繼續發孔——調整硫化工藝條件,增加硫化劑用量
過硫化或欠硫化
(1)過硫化——一般表面變色,孔眼較小,硬度較高,產品邊緣裂開,產生原因是操作不當,或溫度過高,硫化時間太久或儀表失靈,應檢查各閥門和儀表是否有問題,再則要嚴格執行操作規則。
(2)欠硫化——硫化不足時,出模后氣孔內壓大于外壓,膠料若繼續發孔,輕則造成硬度過低,強性差,變形大;重則孔眼爆破。應檢查儀表,閥門是否有問題,嚴格執行操作規則。
注:發泡制品控制質量指標
(1)表觀密度,越小越好;
(2)機械強度一般為0.5-1.6Mpa;
(3)靜壓縮永久變形;
(4)硬度;
(5)沖擊彈性;
(6)連續動疲勞;
(7)老化試驗(70度*70小時;100度*24小時);
(8)低溫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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