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聯合多個部門共同發布汽車行業穩定增長工作計劃(2023-2024年),支持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根據該計劃,2023年年汽車銷量將實現約2700萬輛,同比增長約3%,其中新能源汽車銷量約900萬輛,同比增長約30%;汽車制造業增加值同比增長約5%。2024年,汽車工業運行保持在合理范圍內,工業發展質量效益進一步提高。該計劃提出了七項工作措施:
(1)支持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落實現有新能源汽車船舶稅、車輛購置稅等優惠政策,做好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清算審計工作,積極擴大新能源汽車個人消費比例。組織開展公共領域車輛綜合電氣化試點工作,加快城市公交、租賃、衛生、郵政快遞、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研究探索推廣區域貨運重型卡車零排放試點,進一步提高公共領域車輛電氣化水平。組織農村新能源汽車活動,鼓勵企業開發更先進、更適用的車型,充分挖掘農村地區的消費潛力。鼓勵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的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與能源的深度一體化發展。進一步推進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穩步提高燃料電池汽車的應用規模。
(2)穩定燃料汽車的消費。地方政府不得增加新的購車限制措施,鼓勵實施2022年購車指標,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加強產業發展監測和市場動態評價,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公平、公平、公開的前提下研究制定相關支持政策,消除地方保護行為,維護全國統一市場。鼓勵企業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積極探索混合動力、低碳燃料等技術路線,促進燃料汽車市場的穩定發展。鼓勵企業增加高端定制房車、皮卡等產品供應,深入挖掘細分市場的消費潛力。
(3)促進汽車出口的質量和效率。鼓勵汽車企業加快國際市場汽車產品研發生產,建立健全國際營銷服務體系,加強與航運企業、國內外金融機構的合作,鞏固和擴大重點國家和地區市場汽車出口,加強“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新興市場的發展,培育汽車出口優勢。指導工業機構建立汽車企業國際發展創新聯盟,促進信息資源和網絡渠道的共同建設和共享。研究建設海外政策、法規、標準等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促進與主要出口目的國檢測認證標準的統一。加強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全產業鏈低碳發展的合作,促進碳排放和碳足跡會計體系的形成,為汽車企業的海外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
(4)促進舊車的報廢、更新和二手車的消費。鼓勵地方政府綜合利用經濟技術手段,推動國家三級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和非法商用車的淘汰和報廢。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行舊車替代,加快舊車的淘汰和更新。推進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制度,暢通報廢回收渠道。支持二手車流通規模發展,嚴格落實全面取消符合國家五項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經營二手車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
(5)提高產品供應質量水平。支持汽車芯片、固態電池、操作系統、高精度傳感器等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產品性能。優化完善汽車技術標準和汽車產品質量認證供應體系,通過提高汽車產品安全技術水平、降低傳統燃料汽車油耗、提高新能源汽車低溫適應性能,引導企業不斷提高汽車產品質量,讓消費者放心購買和使用。引導企業加快5G信息通信、道路協作、智能駕駛艙、自主駕駛等新技術的創新應用,開發更適合消費者的服務功能,不斷提高駕駛體驗,產生更多的購買需求。
(6)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和暢通。充分發揮產業鏈供應鏈協調平臺的作用,引導上下游企業加強供需對接和深度合作,形成戰略聯盟、簽署長期訂單、技術合作等長期機制,穩定供應。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名單”工作,促進大中小企業合作創新的形成。組織開展“1”+N“制造業轉移與發展對接活動,提高產業鏈供應鏈的韌性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汽車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監控評價公共服務平臺,動態監控企業供應鏈變化趨勢,盡快識別供應鏈安全風險。
(7)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落實《關于進一步建設優質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優化配套環境。鼓勵地方政府科學預測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做好城鄉公共充電網布局規劃,推進充電設施布局建設和配套電網擴建改造有序發展。鼓勵大功率充電、智能有序充電、“光存儲、充電、放電”一體化站等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充電服務保障能力。引導地方政府對高速公路、鄉鎮等安全充電基礎設施的補貼和支持,增加行業支持。鼓勵地方政府加快氫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中長途、中重型燃料電池商用車的示范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