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正式公布。《方案》將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兩高”項目盲目發展。以石化、化工、鋼鐵、建材等行業為重點,實行清單管理,嚴厲打擊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新《方案》的實施范圍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的基礎上將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東東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含河北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河南鞏義市、蘭考縣、滑縣、長垣縣、鄭州航空港區)。
扎實推進VOCs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嚴格落實《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高質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
2021年10月底前,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以及油品儲運銷為重點,結合本地特色產業,組織企業針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完成一輪排查工作。在企業自查基礎上,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開展一輪檢查抽測,對排污許可重點管理企業全覆蓋。
2021年12月底前,各地對檢查抽測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工作中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導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進行整治,提高VOCs治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加強國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培育樹立一批VOCs治理的標桿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帶動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