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規劃提出的重點任務中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以及重點工程與行動中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工程都涉及到廢舊輪胎處理。
第一方面: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
推動再生資源規模化、規范化、清潔化利用,促進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高水平建設現代 化“城市礦產”基地。實施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紙、廢 舊輪胎、廢舊手機、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規范 管理,提升行業規范化水平,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聚。
加強廢 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報廢船舶、廢鉛蓄電池等拆解利 用企業規范管理和環境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整治力度,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廣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場應用渠道,強化再生資源對戰略性礦產資源供給保障能力。
第二個方面: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工程
以直轄市、省 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及人口較多的城市為重點,選擇約 60 個城市 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統籌布局城市廢舊物資回收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建設。在社區、商超、學校、辦公場所等設置回收交投點,推廣智能回收終端。合理布局中轉站,建設功能健全、設施完備、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綜合型和專業型分揀中心。
統籌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推進廢鋼鐵、廢有 色金屬、報廢機動車、退役光伏組件和風電機組葉片、廢舊家 電、廢舊電池、廢舊輪胎、廢舊木制品、廢舊紡織品、廢塑料、廢紙、廢玻璃、廚余垃圾等城市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引導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項目集聚發展。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點城市群建設區域性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
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十四五” 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 征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構建資源循 環型產業體系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對保障國家資源安全, 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