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起,?(GB 18599-2020)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2020)正式實施。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規定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填埋場的選址、建設、運行、封場、土地復墾等過程的環境保護要求,以及替代貯存、填埋處置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環境保護要求,以及監測要求和實施與監督等內容。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1年,本次為首次修訂。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2020)規定了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選址、運行、監測和廢物貯存、配伍及焚燒處置過程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以及實施與監督等內容。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99年,2001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是指企業在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且不屬于危險廢物的工業固體廢物;比如礦山企業產生的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交通運輸制造業產生的廢舊輪胎、橡膠,印刷企業產生的廢紙等。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規定,橡膠制品行業橡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溶劑油屬于危險廢物;基礎化學原料制造行業以乙烯和丙烯為原料、采用茂金屬催化體系生
產乙丙橡膠過程中產生的廢催化劑同樣屬于危險廢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