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4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韓國、泰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傾銷終裁,對進口自越南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作出反補貼終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計將于2021年7月5日對上述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終裁。
裁定韓國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率為14.72%~27.05%、泰國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率為14.62%~21.09%、中國臺灣地區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率為20.04%~101.84%。越南生產商/出口商的傾銷率為00.00%~22.27%、補貼率為6.23%~7.89%。
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4011.10.1060、4011.10.1070、4011.10.5000、4011.20.1005和4011.20.5010。
2020年5月,美國USW突然提出對韓國、泰國、越南及中國臺灣地區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申請,希望對泰國產輪胎征收217%的反傾銷稅,對韓國產輪胎征收195%的反傾銷稅,對中國臺灣產輪胎征收147%的反傾銷稅,對越南產輪胎征收33%的反傾銷稅。
2020年6月23日,應美國鋼鐵、造紙、森工、橡膠、制造、能源以及聯合工業和服務業工人國際工會以及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美國勞工聯合會-產業工會聯合會(AFL-CIO-CLC)于2020年5月13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韓國、泰國、越南和中國臺灣地區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同時對進口自越南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發起反補貼立案調查。
2020年7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韓國、泰國、越南和中國臺灣地區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同時對進口自越南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作出反補貼銷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
2020年10月3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越南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作出反補貼初裁。
2020年12月3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韓國、泰國、越南和中國臺灣地區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作出反傾銷初裁。其中泰國反傾銷初裁稅率為13.25%—22.21%,越南為0%—22.30%,韓國為14.24%—38.07%,中國臺灣為52.42%—98.44%。
在本次初裁中韓國、中國臺灣遭遇的關稅制裁更狠,這兩地的輪胎出口阻力也更大。其中南港輪胎和泰豐輪胎受影響程度最大,這兩家輪胎企業主打乘用車輪胎,并且主要市場就在美國。美國針對泰國、越南的稅率較低,預計對這兩地的輪胎出口沖擊較弱。
國內頭部輪胎企業如玲瓏、賽輪等都在泰國、越南有工廠,但預計對其影響有限——賽輪兩個海外工廠都位于越南,而美國對賽輪越南工廠生產的輪胎并無征收高關稅。雖然玲瓏輪胎海外工廠位于泰國,但受影響也較小。以玲瓏、賽輪為代表的頭部輪胎企業持續搶占海外市場,布局海外產能依舊是中國輪胎走向世界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