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鞍山輪胎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對于涉嫌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汽車輪胎的鞍山輪胎有限公司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涉案輪胎;沒收當事人違法生產涉案輪胎1362條,進行報廢,殘值上繳國庫;處當事人違法生產涉案輪胎貨值金額等值的罰款402,780.00元上繳國庫。
據了解,涉案的2019年度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汽車輪胎是鞍山輪胎有限公司于2019年6至7月間生產的,共生產了1370條。國抽時取樣8條,現庫存涉案汽車輪胎1362條,現封存于當事人廠區庫房內。涉案輪胎銷售價格294元/條,貨值總額402,780元人民幣:(肆拾萬貳仟柒佰捌拾元整),涉案輪胎沒有銷售,無違法所得。經公安部門調查審核,該案不夠刑事追訴,退回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
該公司涉案生產該型號的輪胎已從2019年8月起生產線全部停產,生產該型號輪胎CCC認證證書已注銷,今后也不予生產該型號輪胎。
鞍山輪胎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即日起,召回部分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間生產的載重汽車普通斷面斜交輪胎(輪胎名稱:6.00-13、6.00-14、6.00-15、6.50-16、7.00-16),共計1817條。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輪胎由于胎體使用的簾線強度不合格,導致輪胎強度不符合國家標準,可能導致爆胎,存在安全隱患。
鞍山輪胎有限公司將對召回范圍內的所有輪胎提供免費退貨服務,以消除安全隱患。3C認證的全稱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英文縮寫CCC,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3C標志并不是質量標志,它是一種最基礎的安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