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省東營市生態環境局廣饒縣分局5月6日公的示2020年4月份生態環境行政處罰信息中,4家輪胎企業被罰款共19.7萬元,其中廣饒永隆橡膠有限公司硫化車間大門未密閉,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罰款共計13萬元。
此外山東永盛橡膠集團有限公司因車間門窗未關閉,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被罰款3萬元;山東金旺達輪胎有限公司因硫化車間通道門未關閉,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被罰款3萬元;東營正昊橡膠科技有限公司的膠輥生產項目,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被罰款0.7萬元。
據了解,除卻上述四家橡膠企業,多家化工企業也出現在處罰名單中,其中處罰金額最高的企業是山東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被罰款20萬元。輪胎企業受罰的主要原因是輪胎企業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
近幾年我國惡臭異味擾民問題突出2018年1-9月惡臭投訴占所有環境問題投訴的比例為22.6%,僅次于噪聲居第二位;在某些石化、化工產業集中的地區,甚至90%的環境投訴都來自惡臭問題。我國根據已于2019年12月發布《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適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惡臭氣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惡臭 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