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國內首個《再生橡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再生橡膠企業與生產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相關術語、定義、排放控制要求、檢測要求、分析方法以及實施、監督等提出明確標準。山西省平遙、汾陽等地聚集大量再生橡膠及膠粉加工企業,作為國內廢橡膠綜合利用的代表地區,新標準的提出或將再次帶動再生橡膠行業轉型。
DB14/ 1930-2019《再生橡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對再生橡膠行業、膠粉生產、脫硫、活化劑、軟化劑、揮發性有機物、非甲烷總烴、苯系物、排氣筒高度、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放速率、企業邊界、標準狀態等15個相關術語提出明確定義。
《再生橡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顆粒物、苯系物、非甲烷總烴的最高最高允許濃度、最高允許排放速率按照現有企業、新建企業、企業邊界以及生產工藝步驟的不同提出對應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明確排氣筒高度計算公式以及執行標準,明確檢測要求、檢測分析方法以及實施監督標準,是國家生態環境部在今年8月份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廢棄資源加工工業》之后的第一個地方標準。
目前中國是世界再生膠的主產國,生產企業數量多、產能高,國內再生橡膠以及膠粉加工企業主要集中在山東、河北、河南、山西、浙江、四川、廣東、江蘇等地;隨著國家環保力度的不斷加大,再生橡膠及膠粉加工企業積極向綠色轉型,再生膠生產工藝不斷變革,脫硫設備、排污設施、自動化生產水平不斷升級。
最新《再生橡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提出將繼續促進廢橡膠循環利用向綠色、智能、環保轉型,后期市場無污染、無放射、無滲透的環保型再生膠必將成為市場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