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因輪胎脫落造成事故的事情時有發生,昨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輪胎脫落致人死亡案件進行宣判。
據了解,在2019年上半年的某天,上海浦東楊高南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當日上午,一輛公交車進站時,車輛左后輪突然脫落彈出,飛向路邊,致使一名過馬路的3歲男孩被輪胎砸中頭部,導致血流不止,當場昏迷,事后小男孩立即送往附近醫院搶救,但最終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經了解,涉案公交車在案發6天前,剛剛更換了候補輪胎。按照規定,車輛更換新輪胎后,在行駛200公里以內的時候,必須要做定力,但剛換輪胎的那幾天,汽修公司的輪胎工陳某,因為下雨而偷懶,并沒有去做定力,這導致事發當日,這輛車在行駛途中,后輪胎因螺母斷裂,造成輪胎脫落。
案發后,公交公司已向被害人家屬進行相關經濟賠償。然而,在事發不久,被告人陳某主動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因工作人員偷懶致使車輛事故的事情時有發生,經過以上案例說明,不要心存僥幸,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與經濟損失,一場事故的發生會造成多個家庭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