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青島市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監管,43家企業被列“第二批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污單位”名單。連同第一批49家企業在內,92家企業中,共有27家橡膠工業企業列入該名錄,約占30%。
經整理,這27家橡膠工業企業為:第一批(12家):賽輪金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雙星輪胎工業有限公司、青島黃海橡膠有限公司、青島森麒麟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雙星名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橡塑分公司、青島星旺橡塑有限公司、青島星昊橡塑有限公司、青島環球輸送帶有限公司、青島格銳達橡膠有限公司、青島耐克森橡膠有限公司、青島泰光制鞋有限公司、青島泰華鞋業有限公司。
第二批(15家):青島福輪科技有限公司、青島奧克凱姆化學助劑有限公司、青島華夏橡膠工業有限公司、青島啟航輪胎有限公司、青島華盛橡膠有限公司、青島市平度宏華橡膠廠、青島旺裕橡膠制品有限公司、青島邁捷爾橡膠有限公司、卡摩速橡膠制品(青島)有限公司、青島聯誼輪胎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青島泰航輪胎有限公司、青島千震輪胎有限公司、青島安耐馳輪胎有限公司、青島通達橡膠制品廠、青島明和橡膠有限公司。
據悉,該名錄是主管部門對排污單位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的。所以,根據排放情況和管理工作的要求,該名錄會不定期進行調整。
青島市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各分局做好重點排污單位的監察執法、監督監測等工作。列入目錄企業做好VOCs排放管理,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實現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