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市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省、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部署,加強秋冬季工業企業季節性生產調控,實行績效差異化管控,持續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泰安市藍天工程指揮部發布《泰安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點行業綠色管控實施方案》。
據悉,本次方案中兩家輪胎企業出現在管控名單內,他們分別是山東新輪輪胎有限公司,以及山東萬力通輪胎有限公司。此外,山東泰山輪胎有限公司正在對VOCs在線設備,進行聯網調試。按照規定,若該企業在10月20日未完成聯網,也將執行停產措施。
該方案要求,對達到《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績效分級管控A級或B級的企業,非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段,可不予以停限產,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段,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停限產措施,科學指導保民生企業落實減排。納入績效分級A級、B級企業,民生企業等豁免企業,發現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動態剔除,參照C級企業執行。
方案明確,對于不符合豁免要求的企業,應按照國家、省、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綠色管控方案規定,嚴格落實停限產的時間和比例。對于環保手續不全、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列入第一批VOCS在線設備安裝名單,未按期聯網、監測數據造假、涉嫌偷排偷放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限產措施應以停產一定比例生產線計,或全廠停產一定天數達到相應減排比例。
方案規定,工業企業秋冬季綠色管控實施時間原則上為秋冬季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根據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測情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各行業綠色管控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