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消息稱,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入重點督察階段。
消息稱,截至7月25日晚20:00,各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來電、來信舉報9146件,受理有效舉報7508件,經梳理合并重復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業轉辦6459件;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業已完成查處1292件,其中立案處罰263家,罰款1547.86萬元;立案偵查7件,拘留16人;約談黨政領導干部557人,問責57人。
在重點督察階段,各督察組將根據前一階段督察掌握的情況和聚焦的問題線索,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企業、深入現場,重點督察地市黨委和政府以及中央企業下屬企業(單位)推進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針對突出問題和問題線索開展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現場抽查群眾信訪舉報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并隨機回訪當地群眾,并就是否存在采取“一刀切”方式應對督察的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同時,重點督察階段還將督察核實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推進實施情況和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涉及問題整改情況;對生態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不擔當不碰硬,以及整改落實過程中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加強針對性調查核實,做到見人見事見責任。
根據督察安排,督察進駐的過程也是“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過程,各督察組將在重點督察階段繼續加強學習教育,并采取走訪群眾、問計基層等方式開展調查研究,聽取意見,檢視問題,并將推動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重中之重,及時轉辦督辦,加強抽查核實,開展實地回訪,督促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業積極穩妥推進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力求整改效果與群眾感受相一致,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據悉,第二輪第一批8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15日陸續進駐上海、福建、海南、重慶、甘肅、青海等6個省(市)和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兩家中央企業開展督察。截至7月25日,負責省(市)督察的6個組已進入下沉督察階段;負責中央企業督察的兩個組已進入重點督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