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6日既是父親節、又是全國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揚州市特在江都區南水北調源頭公園舉辦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市安委會在活動現場發布揚州市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新規—《揚州市化工企業安全管理18條》,并就企業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出明確規范。
化工企業生產安全一直備受關注,橡膠制品作為基礎化工中的一個小分類,存在安全隱患的橡膠制品企業成為重點排查對象;小編了解到,就在昨日,位于山東省淄博市沂源縣的淄博匯佳橡膠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由于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被沂源縣安監局執行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罰款2.5萬元。
揚州市發布的《揚州市化工企業安全管理18條》包括:安全培訓是員工的基本權、特種作業人員不得無證上崗、交接班時必須由接班人進行復述確認、企業主要負責人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必須實施全員安全責任制等、無票不得進行危險作業、酒后不上崗等等,針對企業中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層層負責制度進行了明確,要求在每項作業前,做到“七想七不干”,任何人都有權拒絕違規指揮。
揚州市結合本市實際、借鑒先進地區、先進企業安全管理經驗,率先發布化工安全管理新規,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管理、促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為全國化工生產安全管理部門開了一個好頭。橡膠制品廠家更應該加強生產安全管理,要知道安全生產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