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對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實施縱向壟斷協議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對長安福特處以罰款1.628億元。
其原因在于,2013年以來長安福特在重慶區域內通過制定《價格表》、簽訂《價格自律協議》以及限定下游經銷商在車展期間最低價格和網絡最低報價等方式,限定下游經銷商整車最低轉售價格,違反《反壟斷法》關于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規定。
調查過程中,長安福特沒有提供證據證明相關行為符合《反壟斷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豁免情形。長安福特上述行為剝奪了下游經銷商的定價自主權,排除、限制了品牌內的競爭,并實際削弱了品牌間的競爭,損害了相關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一輪胎經銷商笑稱:“福特太倒霉了,輪胎市場壟斷的事情多了去了,還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不壟斷經銷商都得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