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已對從中國進口的12至16.5英寸鋼制拖車車輪實施38.27%至44.35%的初步反傾銷稅稅率;在4月16日發布的反傾銷裁定中發現常州市春港機械有限公司的傾銷幅度為38.27%,其他“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44.35%;2019年2月曾對同類產品征收58.3%至293.27%的初步反補貼稅。
德克斯塔車輪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根據《貿易法》第701和731條向國際貿易委員會申請反傾銷和反補貼稅調查。商務部也同意德克斯塔,從中國進口存在著嚴重的情況。這意味著,商業部將指示海關和邊境保護局追溯征收關稅,在《聯邦公報》中公布反傾銷稅通知前90天生效。
調查范圍包括公路和公路拖車的鋼輪和其他可牽引設備,包括多用途拖車、貨運拖車、馬拖車、船拖車、休閑拖車和可牽引移動房屋;還包括這些鋼制車輪的輪圈和輪盤,無論是作為總成進口、未組裝還是單獨進口。
這項調查與中國商用車鋼輪(輪輞直徑為22.5至24.5英寸)的調查不同,該調查始于2018年4月,此前AccuRide公司和Maxion Wheels Akron L.L.C.向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了申請。
在這種情況下,商務部建議反傾銷稅高達231.7%,反補貼稅高達48.75%至172.51%。國際貿易委員會于3月14日在其總部舉行了一次關于此次調查的公開聽證會。商務部表示,將于7月2日左右宣布對中國車輪進口的最終決定。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損害裁定最終于8月15日左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