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在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表示,近日將正式印發實施,《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中提出21項具體任務舉措,著力培育綜合保稅區在產業配套、營商環境等方面的綜合競爭新優勢,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等“五大中心”。
據了解,“五大中心”為,1.統籌兩個市場,打造加工制造中心。針對區內加工企業要求最為迫切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問題,提出賦予區內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允許擬入區企業進口自用機器設備等,自國務院批準設立綜合保稅區之日起即提前適用相關的免稅政策;允許區內企業承接國內委托加工業務;免除手機、汽車零部件等產品內銷環節自動進口許可證;簡化海關業務核準手續,實行企業自主備案等便利措施。2.推動創新創業,打造研發設計中心。對研發進口貨物、物品免于提交許可證,研發消耗性材料據實核銷;鼓勵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入區發展;對研發、加工企業符合標準的直接賦予最高信用等級;簡化醫療器械進境注冊或備案手續。3.推進貿易便利化,打造物流分撥中心。對境內入區的不涉及出口退稅等的貨物、物品實施便捷進出區管理;創新監管模式,簡化業務流程;允許汽車整車進口口岸的綜合保稅區開展進口汽車保稅存儲、展示業務;優化文物及文化藝術品境外入區管理,促進文物回流。4.延伸產業鏈條,打造檢測維修中心。支持區內開展全球維修業務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再制造業務;創新監管模式,對符合條件的人用疫苗等實施便利化查驗。5.培育新動能新優勢,打造銷售服務中心。促進租賃業務發展,對飛機等大型設備涉及跨關區的實行海關異地委托監管;支持綜合保稅區逐步全面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允許區內進口專業設備開展服務外包業務;支持開展鐵礦石、天然橡膠等商品期貨保稅交割業務。
此外,若干意見還提出支持綜合保稅區率先全面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中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相關的改革試點經驗。
李國表示,下一步,將聚焦“五大中心”建設,研究制定落實方案,逐項進行任務分解,統籌抓好各項任務的推進落實,爭取各項任務舉措早日在全國綜合保稅區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