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關注的恒宇橡膠又有新進展了,恒宇橡膠不久后會重獲經營能力。據悉,恒宇橡膠及其關聯公司目前正在進行破產重整。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法院日前發布公告稱,山東正義之光已經被指定為恒宇橡膠的管理人。山東恒宇橡膠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向山東正義之光律師事務所書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供證明材料。申報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說,恒宇橡膠之所以需要重整,是因為這家輪胎制造商資金鏈出現問題,從而導致償債能力出現問題。他說:“在這種情況下,恒宇公司已經資不抵債,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破產重整情形。”
根據此次事件,我們找到相關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其資料描述為:重整是對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又有再生希望的債務人企業,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企業進行整頓、調整。通常是在管理人主持下,通過與債權人、債務人、投資人、原股東等各方利害關系人的協商,并借助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強制性調整他們的利益,最終,使債務企業因此重獲經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