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海關發布《和承特種橡膠(太倉)有限公司因涉嫌申報不實被行政處罰》的處罰決定書。
據了解,和承特種橡膠委托上海利佳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1月3日期間,向海關申報從韓國進口聚乙二醇13票。申報商品編號均為39072090,對應進口關稅稅率6.5%,進口增值稅稅率17%,申報價格共計50517.6美元(約合336017.8元人民幣)。經查,實際進口貨物為聚乙二醇蠟,應歸入商品編號34042000,對應進口關稅稅率10%,進口增值稅稅率17%,貨物價值共計人民幣444939.09元。這意味著,和承特種橡膠漏繳稅款14157.12元,這已經構成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