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商務部發布,美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反傾銷和反補貼第一次行政復審終裁結果,反傾銷終裁稅率結果為,青島森麒麟4.41%,佳通輪胎1.50%,分別稅率企業2.96%,全國稅率企業76.46%。反補貼初裁結果為,佳通輪胎20.68%,固鉑(昆山)輪胎有限公司16.16%,中策橡膠119.46%,被復審但未被單獨審查企業19.84%。認定中國輸美有關輪胎存在傾銷及補貼行為。
此次反傾銷復審調查期為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7月31日,反補貼復審調查期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終裁結果將在4~7天后在美國《聯邦公報》上正式發布并正式發生法律效力。
此次終裁生效后所產生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兩方面:1、在復審調查期內出口到美國的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按照此次終裁確定的傾銷和補貼稅率結清關稅。針對這些出口輪胎,進口商在進口清關時按照原始調查終裁稅率繳納的保證金將抵作最終傾銷和補貼稅,實行多退少不補或者多退少補的政策。2、終裁發布之后,未來所有出口到美國的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產品將按照此次終裁確定的稅率繳納保證金,直至下一次復審終裁發布為止。
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裁決備忘錄中,還指出了其他的法律問題,即同意應訴企業的主張,決定在反傾銷稅保證金中扣減由出口補貼和傳導至出口價格的國內補貼項目(即原材料補貼項目)導致的雙重救濟。該相關調整對降低涉案企業的反傾銷稅起到了較大的作用。
中方律師特別提醒強制應訴企業,要關注未來幾天美國商務部將要發布的稅率計算備忘錄及相關計算程序,重點檢查美國商務部的稅率計算過程。如發現其中存在計算錯誤,可以及時向美國商務部提出,并要求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