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干杰近日簽發第44號環境保護部令,公布了新修訂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以下簡稱新版《名錄》)。新版《名錄》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3號)同時廢止。
新版《名錄》明確了畜牧業,金屬制品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和倉儲業,核與輻射等50個大類的建設項目劃分。每個大類下又進一步精準劃分若干小類。環境保護部要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新版《名錄》確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不得擅自改變環境影響評價類別。
值得關注的是輪胎制造、再生橡膠制造、橡膠加工、橡膠制品制造及翻新被單獨列入一個名錄。其中,輪胎制造和有煉化及硫化工藝的行業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需要編制報告書。其他相關行業在進行環評時,只需要提供報告表;另外廢輪胎加工、再生利用行業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也要填寫報告書。
可見國家對橡膠和輪胎行業的把控越來越嚴格,從新輪胎到廢舊輪胎都將面臨新的環保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