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土耳其經濟部發布公告,決定應其國內產業申請,對自全球進口的部分輪胎產品發起保障措施調查。被調查產品的土耳其海關稅號為4011.10、4011.20、4011.70、4011.80和4011.90,涉及乘用車輪胎、卡客車輪胎等多類產品。
由于土耳其自中國臺灣進口的橡膠充氣輪胎數量占該國總進口量不多,2014~2016年分別為0.84%、0.43%及0.58%,均未超過WTO防衛協定中微量條款的3%微量門檻,為此欲向土耳其爭取依據微量條款將臺灣排除防衛措施調查。
據統計,臺灣于本案調查期間向土耳其出口的橡膠充氣輪胎金額分別為:2014年498萬美元、2015年491萬美元、2016年415萬美元,僅占該項受調查產品總金額的0.70%、0.71%及0.66%。
據了解,土耳其進口防衛措施評估委員會向部長會議提出每千克輪胎課征0.5美元、為期200天的臨時性措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