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巴西外貿委員會執行管理委員會(GECEX)在官方公報上發布2017年第7號決議,對原產自中國的有彈性和無彈性粘膠織物(葡語:malhas de viscose) 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若終止現行的反傾銷措施,將會導致涉案產品的傾銷并對巴西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因此建議繼續對原產于中國的粘膠織物實施反傾銷措施,對中國所有出口商/生產商均征收4.1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自決議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6004.10.41、6004.10.42、6004.10.43、6004.10.44、6004.90.40、6006.41.00、6006.42.00、6006.43.00和6006.44.00。
應Associa??o Brasileira da Indústria Têxtil e de Confec??o、Lunelli Têxtil Ltda、Pettenati S.A. Indústria Têxtil、Osasuna Participa??es Ltda.、Santa Constancia Tecelagem Ltda和 Vicunha Têxtil S.A.于2009年6月30日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 巴西工業外貿服務部于2009年11月4日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外貿秘書處2009年第60號令,對原產自中國的有彈性和無彈性粘膠織物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2011年4月8日,巴西外貿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2011年第20號決議結束該調查,并對原產自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4.1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為期五年。2016年4月7日,巴西工業外貿服務部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外貿秘書處2016年第20號令,對原產自中國的有彈性和無彈性粘膠織物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