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規:即《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法規》,于2007年6月1日實施。其核心內容是以一套完整的關于化學品的登記、評估、許可和限制制度,來統一控制現有化學品和新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RoHS指令:即《關于限制電器電子設備有害物質指令》。指令要求,在2008年7月1日實施以后,進入歐洲市場的電子電器產品所含的鎘的最大質量濃度為100毫克/千克,汞、六價的鉻、鉛、多溴聯苯及多溴二苯醚均為1000毫克/千克,但十溴二苯醚豁免。PAHs指令:即《關于限制多環芳烴(PAHs)的指令》,實施日期為2010年1月1日。指令規定:直接投入市場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輪胎的添加油中8種PAHs,其限量為:苯并(a)芘低于1毫克/千克,或8種PAHs總含量低于10毫克/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