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輪胎產能過剩,美國等國家“雙反”的打擊,使我國輪胎出口嚴重萎縮,甚至個別輪胎企業被迫放棄美國市場。從2011年到2016年2月,就中國生產的輪胎與別國發生貿易摩擦事件就有21起。中央年初要求各省供給側改革,其重中之重就是“去產能”。其中,山東作為輪胎大省,把輪胎化解過剩產能列為的八大產業之一。
一些落后產能和不適應市場發展的企業會逐漸出局,在5年時間內先后淘汰這樣的“僵尸企業”14家,分別為4家國有企業,8家民營企業,2家港臺企業,總共淘汰低端產品2480萬條輪胎。經過選拔沒有被淘汰,正在調整中的輪胎企業也處于4種不同的發展狀態。就中國橡膠工業協會輪胎分會的40家輪胎生產企業而言,第一種在艱難維持,業績出現虧損的企業有8家包括2家外資,這種情況占總體比例的20%;第二種產量和利潤雙降的企業有19家含5家外資,這種情況占總體比例47.5%;第三種產量增加、利潤減少企業有4家,占總體比例10%;第四種產量、利潤雙增加的企業有9家(外資2家),比例占22.5%。
去年我國輪胎總產量5.65億條,與上年相比微增,而開工率不到70%。這說明輪胎行業還有30%的產能屬于過剩產能。通過市場行為實現是中央削減產能主要方式,國家管理部大力實施輪胎行業準入制度或助力化解部分低端過剩產能。